对于很多人来说挪用公款是更本不敢想的,对于庞大的数目,更是不敢想象这到底被抓到了会怎样判决,所以,对于很对做会计的朋友,千万不要有挪用公款之心,这样太危险了,对于这类事件我们还是要学习一下,挪用公款到底有什么罪名,到底会怎么样,看过之后我们应该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吧。
1.女会计挪用235万是怎么回事
童某今年50多岁,1986年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幼儿园工作,1996年起一直担任幼儿园出纳会计,负责幼儿园现金收缴和现金记账工作。
自2016年年初起,童某利用自己经手收取幼儿保教费、伙食费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现金不如数上交的方式,陆续截留公款累计达235万余元,用于个人归还借款及进行营利活动。 2017年8月,幼儿园在清理账目时,发现账目有问题。随即,童某主动向单位负责人承认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并归还挪用公款3.6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童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2.什么是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3.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4.挪用公款是什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5.怎样才能防止财务人员挪用公款
首先要加强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或部门除了对财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外,还应进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操守的培训,增强财会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严以律己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其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强化监督力度。
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强化会计机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会计监督制度,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堵塞漏洞。强化外部监督,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到位,对搞两本账、账外账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曝光,严肃查处。
强化审计力度,做到内审与外审相结合、普遍审与专项审相结合,通过审计及时发现财会人员贪污贿赂犯罪隐患。 最后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要通过打击震慑犯罪,用打击来促进预防,做到打击一个、治理一方、教育一片。要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做好超前服务工作。
针对案发单位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做好防范准备。要加强对本单位的现金、票据、银行印鉴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单位的财务制度,定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就必然会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或减少会计人员的犯罪。
总结:相信大家看完以上文章可以知道会计朋友如果挪用公款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抹杀,导致毁灭人生道口路,所以一定要让自己从写到再走回来,不要在走歪道了,赶紧给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这样才是你最正确的做法,以《会计法》上的条规约束自己的心。
推荐阅读:
投资早餐︱邮储银行理财经理挪用储户2000多万
新生儿红疹是怎么回事 新生儿红疹用什么药好
用化妆品过敏到底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