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流程有哪些 委托律师替自己打官司的好处有哪些

2018-03-05 10:36    崔恩铭

一场官司,需要的东西有很多,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便是律师,如果聘请律师为自己打官司那么有非常多的好处。但是很多人对于官司的诸多事宜不是很清楚,那么如何去打好一场官司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很多人不知道官司的流程有哪些,毕竟一些官司事件只在电视上见过,实际生活中遇见的倒是寥寥可数。但生活中可以不遇见,但却不能不知道打官司的一些问题,恐怕有朝一日需要用到,那么打官司有哪些流程呢?一起来看看吧?

1.打官司的流程有哪些

    1、如果你是原告,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如果被告是公民个人,你需要知道他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等情况,假如你不知道这些情况,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户籍证明(注:派出所不针对个人,只能聘请律师以律师所名义调取);如果被告是公司、企业或者个体户,那么需要了解单位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比如:名称、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册或者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需要到工商局调取该单位的基本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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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告的基本情况掌握后,你要写民事诉讼状 ,这是诉讼的很重要一步,起诉状格式的正确与否影响到法院是否立案、被告是否正确与是否遗漏其他被告将影响到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执行能力问题、诉讼请求与理由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胜败。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支持诉状的理由。

    3、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打印数份,如一个被告,就需要提交法院两份诉状,如果两个被告,就需要提交法院三份诉状,依此类推;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以及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受理了,则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书记员。

2.委托律师替自己打官司的好处有哪些

    1、律师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国家法律工作者,委托律师替自己打官司,可以弥补自己法律知识不足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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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有资格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

    3、律师参加诉讼,可以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访问、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代表委托人陈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围绕诉讼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律师可以根据代理案件的需要,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延期审理、申请新的证人到庭等;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将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结合案件查明的事实进行法庭辩论,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委托律师打官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1、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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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3、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4、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无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一审官司打输了,律师提出上诉,他不加考虑,一一照办,交了上诉费,再交聘请律师费,一点儿不心疼。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社交活动费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4.诉讼的风险有哪些

    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 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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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3、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应按本院《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和时间向法院举证。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除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第4条规定的“新证据”外,法院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而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被法院认定的风险,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

    4、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除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外,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据效力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否则会导致法院不予采信证人证言的后果。

    5、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将承担不予委托评估、鉴定的后果。

5.打官司谁来交诉讼费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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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总结:打官司实际上也需要很多流程,不过一场官司如果能为自己争取到一定的权益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但是在聘请律师的时候还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上当。那么今天在阅读了小编带来的文章之后,你知道该如何打官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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